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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怎样迁户口? 西安买房户口迁移条件有哪些?

时间 2022-05-31 15:22:10 来源:秦皇岛热线  

西安购房怎样迁户口?

一、受理条件

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方米(含90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三)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四)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由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八)《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十)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三)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

西安买房户口迁移条件有哪些?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含农民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被申请人户口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在本市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证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随迁配偶子女的应附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无业证明)。

以上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如符合以上条件,请备齐有关手续材料后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事宜。

二、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并加盖印章。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 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三)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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