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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城管枫林中队执法人员日前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东安路上一家关门近两年的商铺,有施工人员在人行道上搭建脚手架设置招牌。施工人员现场未能出示相关占道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操作,并要求商铺负责人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该商铺负责人因急于开店收回成本,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搭建脚手架用于安装店招店牌。商铺负责人坦言自己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安装店招店牌简单方便,不一定会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
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商铺负责人展开耐心教育,明确告知不可心存侥幸,规范经营是正道,并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经教育,该店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回去后立即整改。
4月6日,中队执法人员复查现场,发现该店铺擅自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已整改。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系首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整改,中队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其免除了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首违免罚,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改正,即可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徐汇城管实行“首违免罚”的规定,给予了当事人自行改正的机会。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在日常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让广大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人文关怀和城市的温度,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有效提升市容市貌,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强亚娟
编辑:叶芳芳
校对:耿洁玉
审校: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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