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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 2023-05-25 10:49:59 来源:巴中在线  

一、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有: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

二、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立案标准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人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的管理人员。

2.行为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行为是指强令别人违章冒险作业。

标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 强令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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