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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是道路上最常见的车型,但现在道路上的电动车,其实有多种分类组成,包括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而即便是非机动车,又有新国标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车这2种,但随着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不少人反映,路上却很少查车,街头还有超标电动车上路,这是为什么?作为行内人的小行家今天就把原因全都告诉你。
首先来看浙江超标电动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规将罚款,拒不改正将没收车辆,但在今年3月,就有网友反映:超标电动车是不是不抓了,也有人回复,确实没查了。
那么,是不是超标电动车延期了呢?关于延期,浙江官方明确回复:备案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并没有延期。
无独有偶,根据云南昆明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昆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为4年,到2023年4月15日过渡期结束,不得再继续上道路行驶,但在5月的时候,就有网友反映:过渡期已满,昆明街头还有超标电动车上路?
根据官方的回复内容,并没有提到超标电动车的延期问题,只是强调后续将逐步加大执法力度的方式进行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
那么,重点问题来了,包括浙江、云南昆明等地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而且官方也明确并没有延期措施,那么,为什么很少查车,街头还随处可见超标的电动车呢?行内人总结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是重点。
1、 以人为本,结合实际情况,暂时放宽管理
虽然新国标电动车设置的是4年时间,但众所周知在这4年内,有3年都是疫情期间,不仅电动车的使用频率减少了,作为电动车主要使用人群的中低收入群体,在经济收入方面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这个时候强制报废,让车主买新车,不仅是旧车的浪费,也加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于是,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以人为本,暂时放宽管理,不强制严查报废。
2、 多地采取的超标电动车延长措施,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
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和机动车不一样,政策都是由当地制定,虽然有浙江、云南昆明等地过渡期结束,就不允许上路行驶,但同时也有山东、湖北等地,延长电动车过渡期,对于超标电动车“不禁行、不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就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即使不延长,也不再好出手强硬淘汰,形成管理较大的差异化,这样给省市带来负面口碑,就不值得了。
3、 加大源头生产销售处罚,按部就班的管理思路
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应当是“双管齐下”,而且应该先查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车,从而在禁止道路超标电动车行驶,这样的思路更为合理,虽然今年以来,许多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的地方,没有严查上路,但各地都在查处违规生产和销售,比如近期在浙江永嘉,就有商家违规销售,被处罚20000元。
对于超标电动车的放宽管理,小行家认为是一种便民化管理,而这样的管理也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不过,即便各地过渡期结束,没有强制严查,淘汰超标电动车,但电动车上路,现在规矩已定,对于不戴头盔、不上牌的电动车,还是严惩不贷,对于违规载人、闯红灯的行为,也会加以处罚,另外,超标电动车迟到会淘汰,这一点大家也要有心理准备。
那么,对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街头还有超标电动车上路,也没有迎来严格检查,您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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