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头条获悉,9月7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按照用户数量分为单用户项目和多用户项目(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统一按照绿电直连模式管理。
(资料图)
直连方式
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项目内部;离网型项目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不发生电能交换,电源、线路、变电设施和用户均独立于公共电网运行。
项目电源
开展绿电直连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建设要求。重点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绿电直连。
项目负荷
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可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
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
原公告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的相关部署,有序推进我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省能源局起草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10月7日,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省能源局电力处,并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邮箱:gznyjdlc@163.com
附件:《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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