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
1、熟练掌握有关庭审的规定
熟练掌握关于庭审的规定并在庭审中正确运用,是确保庭审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确保庭审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法官应掌握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回避、证据、庭审程序等规定,还应熟练掌握关于庭审的其他司法解释、司法文件。
2、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主要是掌握当事人的诉请、案件事实的主要脉络、双方当事人争点。如果是二审案件或再审案件,还要掌握原审法院的观点及理由。熟悉案情是庭前准备工作的重头戏,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庭审准备,不能把开庭当作开盲盒。
3、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
做好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应避免出现重复劳动或者庭前会议架空庭审的问题。庭前会议应定位于为庭审做准备,起到明确诉请、固定证据、固定争议焦点的作用。
准备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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